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

衛生福利部 函

發文日期:113年12月25日

發文字號:衛授國字第1131461539A號

主旨: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25日以衛授國字第1131461539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生效茲檢送修正規定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請查照轉知

衛授國字第1131461539A號函 發布令1131225(衛授國字第1131461539號) 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修正規定 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修正規定-附件
快速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