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生福利部 函
發文日期:113年12月25日
發文字號:衛授國字第1131461539A號
主旨: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25日以衛授國字第1131461539號令修正發布,並自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生效,茲檢送修正規定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,請查照轉知。
衛授國字第1131461539A號函 發布令1131225(衛授國字第1131461539號) 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修正規定 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修正規定-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