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-09-07

「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」已收載藥品

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公告

發布日期

111.09.05

健保審字第1110671570號

主旨:公告勘誤111年8月12日健保審字第1110059134號公告事項之附件2,給付規定修訂對照表1.(5)之Ⅹ.「…低血鎂:血漿鉀離子濃度低於<1.7 mEq/L)。」修正為「…低血鎂:血漿鎂離子濃度低於<1.7 mEq/L)。」。

依據: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1條暨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。

公告事項:有關「公告暫予支付含atosiban成分藥品(如Betosiban、Tractocile)及其藥品給付規定。」案,經本署111年8月12日健保審字第1110059134號公告在案,本公告勘誤前揭公告事項之附件2,給付規定修訂對照表1.(5)之Ⅹ.修正為「電解質失調(包含低血鉀:血漿鉀離子濃度低於<3.5mEq/L、低血鎂:血漿鎂離子濃度低於<1.7 mEq/L)。」,給付規定修訂對照表如附件。(附件電子檔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nhi.gov.tw),路徑為:首頁>健保法令>最新全民健保法規公告,請自行下載)

藥品給付規定修訂對照表
藥品給付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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